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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协作,搭起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桥
2023-01-13 18:28:00  来源:泗阳检察

  2021年下半年,泗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一起企业犯罪案件中发现,涉案企业符合开展企业合规的条件,且具有合规意愿,但公司在外地,企业注册经营地与犯罪地相分离,企业合规工作遇到瓶颈。“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企业合规试点的形势下,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既要尊重企业意愿,又要保证合规整改的效果。这就需要找准能够时刻考察跟踪企业合规情况的协作机关。”本案承办检察官说,如果仅依托本院的力量,很有可能因为疫情防控、距离等因素影响企业合规效果,因此提出了联合异地检察机关合力开展合规考察的想法。

  对于这样的想法,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该企业合规建设后,泗阳检察院在充分审查案件、考虑合规整改效果基础上,与当地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共同委托第三方监督小组,联合开展合规考察。2022年3月,该企业顺利通过合规考察后,我院依法对该企业作相对不起诉。这也是在全省全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泗阳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件合规案件。

  案件办结后,泗阳检察院及时总结个案信息,并上报宿迁市检察院,获得上级领导肯定。

  案已结,事没了。此案过后,办案检察官对近三年涉企刑事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泗阳县域以外的涉罪企业占比很大。特别是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申请合规企业均为外地企业。此类企业生产经营地和犯罪地分离,在特殊时期下,适用企业合规极其不便,面临着异地调查难、监管考察难等现实问题。为此,泗阳检察院提出探索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模式,以实现异地借力。

  通力协作让异地合规更具效率,但相关制度体系仍需完善。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对于涉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的相关文件中精神,4月24日,泗阳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企业合规案件异地协作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明确企业合规案件异地协作的原则、流程,细化检察机关作为委托方发起、协助方协助的权利义务以及异地协作开展的工作流程,率先规范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工作。同时,还配套制作了《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征询意见函》《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委托函》《协作协议》等6份文书,为规范案件办理、开展异地协作工作提供保障。

  以《指引》为规范,2022年,泗阳检察院先后办理了4起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案件,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因经营不规范而涉嫌犯罪的实体企业,开展办案影响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自我合规整改。结合合规整改情况,视情作出不起诉或从宽处罚建议。如办理的某公司虚假诉讼合规案,在对企业不起诉后,加强案后回访,发现该公司在建项目成功吸引多个有影响项目进驻,实现良性发展。如办理的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规案,该公司开展了全面的合规文化建设,运营态势良好。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该公司实现了企业规模扩大、产能提升,带动了当地的就业。

  6月29日,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莅临宿迁开展调研。她在调研时,对我院探索的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模式给予肯定,指出“探索出企业合规异地协作的模式和流程,对江苏深化企业合规将具有很大意义。”

  一年来,泗阳检察院积极探索通过检察异地协作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对于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推行检察主导的异地协作模式”“规范第三方监督考察模式”“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等对策建议,有助于形成和增强“1+1>2=实”的跨区域检察办案和监督评估的合力。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