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们贯彻推进重点项目
刑事速裁案件 “一站式”办案机制自年初确定为我院重点创新项目以来,县检察院作为牵头部门积极推动工作开展,迅速成立速裁专办组,简化诉讼程序,集中办理速裁案件,推动繁简分流、降低诉累、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速裁适用占比40%以上,审查起诉阶段平均办案期限7.1天,认罪认罚适用率93.58%,上诉率0.67%。案件办理效率同比提升15%。
这一年,我们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犯罪
依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庄汉墓群、山东滕州坝上遗址的2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追捕漏犯2人,引导26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8名被告人退还赃款49.5万余元。落实“1+N”办案机制,针对三庄汉墓被盗掘的实际情况,向县文广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该单位及时回填盗洞,恢复原貌,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和技防建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这一年,我们加大乡村普法宣传
“不就是打捞点芡实和螺蛳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针对部分渔民法治意识淡薄,泗阳县检察院联合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泗阳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洪泽湖渔区“进百村、入万户”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渔民上岸后法治意识,降低环湖水域渔民违法犯罪率,以实现水净、天蓝、人和的综合治理效果。
这一年,我们注重公开听证
推进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工作,完善听证方式和程序,促进形成统一共识。对4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入户走访了解涉案家庭情况,并邀请人员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参与听证会,以案释法、深化社会治理。
这一年,我们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将犯罪嫌疑人缴纳行政罚款、参与生态修复行为作为量刑重要考量依据。严格按照“专业化办理+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紫檀资源类案件。在办理杨某等15人污染环境案件中,积极参与环保部门牵头的涉案单位生态环境修复磋商会,就赔偿责任、范围及费用发表意见,推动涉案公司积极缴纳赔偿款,参与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