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克涛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成立国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室,荣获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检察长宣讲团机关行”活动被市检察院发文推广。今年4月,市检察院在泗阳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我院作专题交流。2名干警在省、市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获奖。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预防职能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主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预防。主动延伸预防工作触角,选择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推动建设单位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2016年,我院选取黄河故道治理工程(泗阳段)为重点工程预防项目,与水利局共同挂牌成立预防工作室,召开预防座谈会,共商预防对策,先后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专项预防工作暂行规定》《工程建设廉洁从业规范》《专项预防流程图》等制度7项,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节点验收11次。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这一优势,主动融入全县诚信建设大格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经过六年多来的努力,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成为我县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的前置程序。去年以来,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395次。为方便查询工作,我院成立查询中心,做到专人负责、专用设备、专用场所,促进查询工作常态化。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开通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形式,对符合查询条件的,做到当场受理、当场查询、当场书面出具查询结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开展国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加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切入点,扎实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访25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调查,并根据预防调查成果,向县国资局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出台《泗阳县加强国有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此规定系全市国企系统首个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性文件,首次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国有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内容。向国资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检察建议。联合国资局制定《关于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指导国资局完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促使25家国有企业先后制定了专门性预防制度7项,完善各类规定20余项。该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报道,并被省国资委以简报形式推广。
二、加强案件特点研究,围绕司法办案发挥预防职能作用
结合司法办案,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件,均被采纳。如今年8月,我院结合粮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县粮食系统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对照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先后制定《泗阳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管理制度》《泗阳县粮食购销总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等制度9项,加强对检察建议内容的整改落实。
深化预防调查,加强系统预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共建,先后与供电、邮政等5个单位召开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设立3个工作室,5个群众工作站,聘请志愿者、联络员100余人。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系统、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调查70余次,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进行调研分析,撰写调查分析报告11篇。建立和完善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制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连续6年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被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
强化警示教育,提升预防效果。开展预防宣传活动,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宣讲团,开展“检察长宣讲团机关行”活动,根据机关单位职能,将40余家行政单位划分为10个板块类别,由宣讲团成员走进各机关开展宣讲活动17场,受教育干部4000余人次。开展财政系统典型案件剖析会活动,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组织部分县直机关、乡镇主要负责人旁听夏玉平受贿案庭审,当场进行案件剖析点评,达到“用身边案件警示身边人”的效果。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员干部冬训课程,利用基层党组织培训等时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8次,增强警示教育实效。
三、精心打造品牌特色,突出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国务院扶贫办“兰州会议”精神,迅速启动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盯扶贫领域项目开展预防,保障精准扶贫。此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开展最早、成效最好。
搭建平台,强化工作基础。与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建立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预防工作联动、信息交流通报、案件查处协作等制度。在县扶贫办成立全省首个扶贫预防工作室,指导县扶贫办和各乡镇有针对性地完善预防制度,参与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检查。将各乡镇扶贫专干纳入预防工作室联络范围,并在乡镇聘请预防志愿者19名,扩大了预防队伍。
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该院协助县扶贫办制定出台《泗阳县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精准扶贫工作纪律“十不准”》等工作制度,首次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乡镇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督促指导,召开乡镇涉农重点岗位人员座谈会,督促各乡镇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乡镇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实施细则。19个乡镇、街道办配套出台预防制度20余项,建立和完善各乡镇自身管理制度40余项,为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扎实推进,确保工作成效。通过案件分析、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关于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指出惠农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3项,提出建议5点,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实地查看监督扶贫项目,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后期经济效益审计等多流程加强监督。先后参与扶贫项目立项会议5次,全程参与招投标9次,实地查看扶贫项目20余次。加强职务犯罪线索搜集,定期走访群众、查看扶贫项目账目等形式,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搜集和管理工作,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经初查立案2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检察建议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检察机关部分干警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在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仍需加大力度;三是预防工作力度和成效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差距,预防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预防工作新局面。
一是把握形势任务,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立足我县实际,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突出完善预防措施,改进预防方式,提升预防效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加大对工程建设、教育、医药、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推进重大投资项目专项预防,注重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成果的运用,加强对检察建议回复的督促检查,推动建议和对策转化,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层次。
三是选准用好载体,促进预防文化建设。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建设,推动社会化大预防。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平台,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和微电影的创作、展播,营造预防文化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岗位练兵和高层次培训力度,不断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泗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