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替兄弟买水,没犯罪。”便利店里,交警找到陈某时,陈某正在大口大口喝水,脚底还放在一箱拆封的矿泉水。
2022年6月,陈某中午在家吃午饭时,喝了一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午睡醒后,朋友打电话要他买一袋化肥和稻种送到城北田地里,陈某应承下来。货装好后,陈某虽想到中午喝了些许白酒,但路途只有4公里,“大中午的,这么近,也不会有人查。”想到此,陈某安心驾车前往。
“前面好像有交警查车。我刚才喝的酒不会被查出来吧。”快到到达目的地时,陈某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刚好路边公交车即将进站,陈某将车停在路边后,顺着人流上了公交车。经过几个站后,陈某匆匆下车,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一箱水。
“请问苏H XXXX是不是你的车辆?”正当陈某喝水时,交警找到了陈某。“是,但是我没开,我喝酒了,我乘公交车替兄弟买水。”陈某狡辩道。
经核实,一路上确属陈某本人开车,而陈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血样中酒精含量为95mg/100ml。
后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