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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一线】检察日报:“包活包回收”缘何成了“死得快不回收”
2022-04-15 10:18:00  来源:泗阳检察

  “提供优质禽苗、包成活率”“包饲料、包技术、包高价回收”“保证养殖利润”——这些诱人的字眼让来自贵州安顺的邓先生等多名养殖户心动,他们千里迢迢赶到江苏泗阳某禽苗孵化厂,现场考察禽苗养殖情况,签订购买合同。

  然而在孵化厂里还活蹦乱跳的禽苗,到了养殖户家里却很快大量死亡,勉强成活的禽苗也被孵化厂以各种理由拒绝回收,养殖户们损失惨重。

  经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对郝某等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日前经审理分别判处3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近日,该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实地考察打消疑虑

  贵州安顺的邓先生从事禽类养殖多年。2019年10月,他偶然从网上看到了一条广告,承诺“优质禽苗,包高价回收”,随即添加了客服王经理的微信了解情况。但这毕竟是网上信息,又没有亲眼看到禽苗,邓先生始终心存疑虑。

  “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到孵化厂看看,看完之后再决定买不买,路费我们这边给你报销。”邓先生听王经理这么一说,就决定过去实地考察考察。

  2019年11月初,邓先生乘飞机到江苏泗阳参观孵化厂。路上,前来接机的司机张师傅表示,每天来购买禽苗的人很多,并给邓先生看别人大量购买的视频。到了孵化厂,邓先生见装修十分气派,厂内摆放了各种养殖设施,贴满了禽类宣传板,心中疑虑又打消了几分。

  参观完孵化厂后,谈判专员江总热心地向邓先生介绍了禽苗品种,并建议邓先生购买成活率可达95%的乌肥鸡。

  “每只乌肥鸡禽苗售价18.6元,回收价格在每斤30元至35元。禽苗买多少送多少,托运到家死多少补多少,前15天饲料免费送。我们会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提供为期一周的技术指导,并免费帮你搭建养殖大棚,后续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免费咨询,不用担心。”听了江总的介绍,邓先生彻底打消了疑虑,并当即签订2000只鸡苗的购买合同,连买带送共计4000只,花费3.72万元。

  当邓先生准备将买好的鸡苗装车运走时,姜总又提出必须购买他们提供的鸡药,否则就不包成活率和回收。考虑到这笔生意稳赚不赔,邓先生又买了价值1.2万元的鸡药。

  短短一周,4000只鸡苗只剩20多只

  十几个小时后,邓先生收到了货车托运过来的鸡苗,发现鸡苗已经死了200多只。一同前来的技术员帮邓先生搭好大棚,贴心地给鸡苗喂了鸡药,并传授给邓先生养殖方法。

  次日,技术员称有事要回孵化厂,起程时说回去让老板给他补死了的鸡苗,还嘱咐邓先生遇到养殖问题随时可以问他。邓先生虽然略有不满,但想着自己也知道如何养殖禽苗,就让技术员回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邓先生按照技术员传授的方法喂养鸡苗,可不知为何,鸡苗每天都死几百只,买的鸡药也毫无作用。短短一周,4000只鸡苗只剩20多只了,邓先生多次联系技术员和客服王经理,却发现自己都已经被他们拉黑。

  2020年4月,邓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泗阳县公安机关报案。其后,又陆续有10余名外省养殖户报案。2020年5月27日,公安机关对郝某等人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2019年10月,郝某等人出资成立农业公司,并在泗阳县王集镇租赁废旧厂房进行了装修,在所谓的孵化车间摆放养殖设备和禽苗宣传画。同时,该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养殖回收广告,声称销售优质禽苗、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包成活率和高价回收等,吸引众多养殖户前来参观考察、购买禽苗。

  然而,多名像邓先生一样的养殖户反映,从孵化厂高价购买的这些“优质”禽苗多在一周内死亡,孵化厂提供的药品丝毫不起作用。即使少量养殖成活,也始终无人上门回收。禽苗死亡后,养殖户多次联系技术员、客服经理等要求补苗或赔偿,也没有任何回音。2020年3月,为躲避上门索赔及要求回收禽苗的养殖户,郝某等人又将公司地点搬至泗阳县李口镇,继续以相同方式行骗,直至案发。

  真相揭开,团伙作案诈骗手段环环相扣

  因案情复杂,参与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和被骗养殖户人数众多,为明确后续的侦查方向、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邀请泗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2020年6月2日,该院检察官席敏提前介入该案。

  审查在案证据后,席敏发现仍有不少疑点。禽苗养殖过程中,如果养殖户缺乏经验,确实很容易导致禽苗死亡,该案中多名被害人购买的禽苗均出现成活率不高的情况,究竟是养殖方法不对,还是另有蹊跷?藏在幕后的老板郝某等人到案后,声称自己只是提供参观场所,其他一无所知,如何锁定其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仍需进一步侦查。而客服经理、谈判专员、技术员等人都称自己是根据“禽苗经纪”黄某等人的安排参与工作。黄某等人和整起案件是什么关系?

  席敏撰写了引导取证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从禽苗质量、饲料和药品的功效、公司是否真实回收、银行流水以及“禽苗经纪”黄某等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继续侦查。

  根据这些意见,公安机关继续深入侦查,犯罪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广告里所宣称的“优质”禽苗,实际是“老口苗、弱口苗”,禽苗本身品质差;谈判专员要求养殖户购买的饲料、药品也达不到标准,使用后会加速禽苗死亡。另外,用来托运禽苗的大货车多采用高压密封箱,不适合禽苗生存。公司到养殖户家中派出的技术员,故意改变禽苗生长温度和湿度,指导养殖户错误养殖禽苗……种种行为,只是为了让禽苗“死得快、不回收”。

  遭受损失的养殖户上门找说法怎么办?这伙犯罪分子也早有应对。“一般专骗外省人,来回一趟不便宜,再加上因为疫情防控,就算发现被骗了,养殖户也很难再找过来。”“很多人觉得是自己养殖方法不对,自认倒霉。”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情况看,本案受骗的养殖户众多,但真正报案的只有10余名,大部分养殖户自认倒霉,正中犯罪分子下怀。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参与人员众多,角色分工各不相同。郝某等5名出资的老板主要负责租赁厂房,提供参观考察场所、鸡鸭鹅禽苗、养殖设施、药品饲料等。黄某等“禽苗经纪”依托孵化厂对外发布“高价回收禽苗”的虚假广告,更拥有自己的专业诈骗团队,团队里有与养殖户网上联系的客服经理、在孵化场与养殖户签订合同的谈判专员、接送养殖户的驾驶员、上门提供所谓技术指导的技术员等。5名出资人和黄某等“禽苗经纪”旗下的专业诈骗团队密切合作,短短半年时间就诈骗了100余名养殖户300余万元购苗及购药款。

  在后续侦查过程中,郝某、王某等5名出资老板和黄某等“禽苗经纪”及其他诈骗团队人员相继归案。

  2020年12月起,泗阳县公安局先后将郝某等38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案移送泗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除了郝某等出资老板、“禽苗经纪”黄某、谈判专员江某等主犯,客服人员、驾驶员、接待员、技术指导员等明知孵化厂是诈骗钱财还参与其中,且均实施多起诈骗,并参与提成,均涉嫌共同犯罪。

  经释法说理,38名犯罪嫌疑人均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25人于案发后退赔了部分赃款。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