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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书屋第二十二课 | 翁婷婷: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07-25 10:08:00  来源:泗阳检察

  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确定和提出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职责。量刑建议工作的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对于被告人的刑罚裁量是否公正、适当,关系到能否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干警量刑建议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开展好量刑建议工作,7月18日下午,泗水书屋刑检业务专场第2期开课。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翁婷婷主持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

  授课内容

  课上,翁婷婷主任从一般规定、量刑证据的审查、量刑建议的提出、听取意见、量刑建议的调整、量刑监督六个方面进行系统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如何科学规范地提出量刑建议,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提问环节

  1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我们除了需要提出确定的主刑外,还需要提出确定的附加刑吗?

  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证据、查明事实、准确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2是不是所有的认罪认罚案件均需要从宽处罚?

  犯罪嫌疑人如果有情形的,提出量刑建议时应当从严把握从宽幅度或者依法不予从宽:

  (1)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首要分子、主犯;

  (2)性质、后果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3)罪刑轻但是具有累犯、惯犯等恶劣情节的;

  (4)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

  (5)其他。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