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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标准引领办案提质增效——泗阳县举办2026年度第二期政法干警同堂培训
2026-08-19 10:31:00  来源:泗阳检察

  

  8月4日至5日,第十九次江苏省检察工作会议在省检察官学院召开,系统部署了把稳政治方向之舵、扛牢服务大局之责、做好检察为民之事、夯实法律监督之基、淬炼检察铁军之魂五项重点工作,为“十五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定了航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共学”促“共识”,8月10日下午,泗阳县委政法委举办2026年度第二期政法干警同堂培训,围绕最高检新近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两部核心规范进行深度解读,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规范执法标准。

  把好逮捕关口,筑牢人权保障防线

  培训第一课,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翁婷婷同志对《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进行了系统解读。该标准共三十八条,分为总体要求、逮捕案件质效标准、不捕案件质效标准、附则四大板块,确立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等六大总体要求。

  翁婷婷结合具体案例,围绕办理逮捕案件实体、程序规范和质效标准等内容进行授课。授课详细剖析了新旧标准的演变与差异,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质效标准对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在办案中坚持严格依法,准确把握逮捕法定条件,将社会危险性审查从“形式审查”向“实质评估”转变,坚决防范“构罪即捕”;结合基层办案常见疑难情形,围绕证据采信、强制措施适用、文书制作及办案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分层剖析。重点细化了不捕案件的说理要求与后续跟踪监督程序,强调要统筹捕诉职能,强化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清晰界定了合格、质效不高与不合格案件的评判标准,对照标准查摆薄弱环节,将质效标准常态化融入日常办案。结合刚刚闭幕的第十九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标准将监督关口前移至审查逮捕环节,以具体举措回应了“夯实法律监督之基”的要求和“做好检察为民之事”的部署。

  严守起诉门槛,做实高质效办案标尺

  培训第二课,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许泽祯同志对《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进行深入解读。该标准共四章四十条,以实体公正为根本、以程序合规为底线、以办案效率为保障、以综合效果为目标,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的首部系统性、标准化指引文件。

  许泽祯逐一阐释了起诉案件九个基本标准: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诉讼程序合法、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准确、涉案财物已依法审查处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法律文书规范适用正确。在不起诉权适用方面,标准严格区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类型,建立合格、质效不高、不合格三级评价体系,起诉不合格设定七条红线、不起诉不合格设定五条红线,直接关联绩效考核与错案追责。同时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确保行刑衔接不留真空。许泽祯在授课中联系第十九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淬炼检察铁军之魂”的部署,提出以三级评价和双向追责机制倒逼素能提升,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历练队伍的“练兵场”,既防打击过度,也防打击不力。

  同频共振,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两个质效标准解读结束后,政法各单位代表围绕标准贯彻落实畅谈认识体会和工作打算。县检察院代表表示,将切实发挥审前程序主导责任,坚决摒弃“构罪即捕”“构罪即诉”惯性思维,强化亲历性审查,做实“三个善于”,推动从粗放办案向精细办案转变。县公安局代表表示,将主动适应逮捕与起诉差异化证据标准,强化证据收集全面性和规范性,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防范趋利性执法。县法院代表表示,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促进侦查、审查起诉标准与审判标准有机衔接,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县司法局代表表示,将推动值班律师有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配合落实不起诉后行刑衔接机制,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县委政法委代表在总结中强调,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推动政法各单位在理念上同心、在标准上同向、在行动上同力,以“共学”促“共识”、以“共识”促“共治”,构建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政法工作格局。

  本次同堂培训以两个质效标准为切入口,实现了政法各单位在司法理念上的同频共振、在执法标准上的统一衔接。下一步,泗阳县政法系统将持续深化同堂培训机制,推动两个质效标准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泗阳新实践贡献更大政法力量。

  县领导庄军、司慧慧,县人民法院院长戴建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玉、县司法局局长蔡永出席活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春燕主持。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