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偷盗财物,又担心被熟人发现,所以他选择了来到了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实施盗窃。2023年11月28日,经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因为长期找不到的工作,李某生活十分拮据。2023年11月,走投无路之下,李某便想到偷点钱或者值钱的东西换钱用。
经过脑海中仔细搜集,李某想到了自己多年前曾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地方——泗阳。
李某因幼时在泗阳生活过几年,对泗阳还算熟悉。如今几十年过去,现在早已没有熟悉的人了。
随即,李某购买了到泗阳的车票,准备实施盗窃。
“聪明”的李某暗自思索着,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式。
到乡镇那些临街的店铺或者饭店,如果不小心被抓到的话,就直接说是来买东西或者吃饭的,对方也不会怀疑,这样的话就可以逃过一劫了。
然而出师不利,李某去的第一家店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找到,李某并没有放弃,反而安慰自己要多去几家看看。
紧接着,李某又盯上了一家临街的饭店。
该家店铺的构造是一楼为餐厅,二楼为住所,随即李某趁人不备,蹑手蹑脚地溜进了二楼卧室,只见家电一应俱全。
“看来这次不会空手而归了”,李某暗自思忖,正当他翻找时,屋外传来了脚步声,李某一惊便立马将卧室反锁,屋外的人见卧室反锁,便敲门问谁在里面。
随着一阵一阵敲门声,李某紧张极了,情急之下便打开了房门告诉屋外的人自己是来吃饭的,不小心走错了房间,屋外的人显然不相信他的话,随即摁住了李某拨打了110……
综合李某认罪认罚、具有多次盗窃前科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临近岁末,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防盗意识,店铺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规范意识,留心可疑人员,尽可能安装摄像头和报警系统,避免财物损失和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