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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6日在泗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9-01-21 08:48:00  来源:泗阳检察

泗阳县十七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6日在泗阳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克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先后获县委、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26次,8项工作在省市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49次。

一、紧扣发展新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展现作为

主动护航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细化落实23项服务举措。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开展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专项整治,审查起诉统资联”“大众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41人。依法办理涉案5.9亿元的华元天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25人提起公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162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182286人,提起公诉6301007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930人,审查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37132人。在办理非法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对29人提起公诉,纠正漏捕的主犯王磊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该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为净网行动典型案例。办理一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的跨境开设赌场案,批准逮捕6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315人,依法办理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具有涉恶性质的套路贷案,对12名犯罪集团成员提起公诉。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风险研判预警,围绕刑事案件发案态势、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食品安全犯罪打击等问题形成研判报告8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相关执法单位密切配合,建议移送破坏环境资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犯罪线索9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2份,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组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月、公益诉讼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阳光护航专项活动被省检察院评为防治校园欺凌典型案事例。

二、回应民众新期待,在保障民生中履职尽责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化舌安工程专项活动,审查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17人,立案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组织市场管理人员、餐饮单位负责人等百余人旁听庭审,扩大办案影响。针对第三方外卖平台审核不严、商家信息公示不全等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成监管部门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307家不符合规定的网上餐饮店被下架整改。积极参与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前介入跨省倾倒800吨工业污泥案,批准逮捕2人,该案入选全市十佳食药环检察监督案例。

努力化解诉讼矛盾纠纷。主动开展刑事和解,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参与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最大限度地缓和矛盾。深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信访79件,受理数全市最少。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和联席会议制度,妥善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件信访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83人、不起诉39人。强化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向18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5.2万元,对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经考验不合格撤销不起诉决定2人,从关注行为到关注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条报道。着力发现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6人,与卫计委共同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更加准确加强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纠正对未成年人违规使用械具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诉讼监督类典型案例。联合多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接纳、雇佣未成年人专项治理,有效净化未成年人生活环境。加大留守儿童保护力度,阳光下的向日葵”——女童防性侵守护计划获评市第五届公益创投大赛二等奖。

三、提升监督新高度,在司法办案中深耕细研

依法监督刑事侦查审判活动。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件,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7件。对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份,纠正漏捕12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4人。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19次,强化证据标准引导侦查取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挖监督线索,提升检察环节贡献度。在李祖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纠正漏捕同案犯戚广兵,后戚广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7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向侦查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5条,纠正漏捕7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起。

依法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对生效裁判文书提请抗诉3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8件,对审判、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对11件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对虚假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法院裁定再审并改判4件,5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一起建筑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中深挖案中案,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发现监督线索16件。

依法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活动中违法违规情形22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37人。强化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制度,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规16件,纠正脱管、漏管4人。开展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诊断鉴别、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四个专项活动,受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49件,督促收监罪犯3人,推动财产刑案件立案执行61件。在刑事执行检察活动中发现受贿135万元的职务犯罪线索,经县监察委调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四、健全检察新机制,在深化改革中规范运转

优化内部职能体系。在原有编制不变的基础上,按照“5+2”模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刑事检察一部、综合管理部等7大部,精简层级,整合资源,推动司法办案组织的扁平化管理。加强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培育认罪认罚、公益诉讼、虚假诉讼、未成年人犯罪等专业办案组,认罪认罚快办组入选全省办案专业化培育名单。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责,有效引导侦查取证,不断提升办案监督质效。

完善质量把控机制。构建案件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流程监控风险预警,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委会议事议案规则,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的评查,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办案考评负面指标均保持为零。在不影响员额检察官职权行使的基础上,建立重要法律文书报备制度,及时提示风险、消除隐患。自行研发案卡快检小软件,编写检测规则1000余条,有效解决数据管理难题,案件质量评查瑕疵率始终保持全市最低。树立精品培育意识,开展精品案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7个案例、1份法律文书先后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和优秀文书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加强与监察委协作配合,就办案衔接达成多项共识,决定逮捕职务犯罪44人,提起公诉56人。进一步深化从宽快速处理程序试点,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审查起诉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256262人,平均办案用时5.4天,相关做法被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推广,并被《检察日报》头条报道。开展刑事案件办理三项规程活动,联合法院、公安会签《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操作规范》,明确52条具体适用规则,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14次,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检律协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五、提高治检新标准,在教育管理中锤炼本领

坚持政治建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警及时学、持续学、集中学。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提升干警政治意识。搭建智慧党建云学习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参观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等形式,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紧密结合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对司法办案和检察事务开展监督,实现廉政风险点动态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出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慵懒散专项整治,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坚持人才强检。选派5名干警赴省市院跟班锻炼,与全国模范检察院如皋市院共建交流28人次,6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泗检先锋评比活动,制定司法办案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精气神。举办泗水杯检律辩论赛,开展公益诉讼、税务知识、金融检察等小课堂专题辅导12次,提升专业化办案素能。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能手,2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业务标兵,1名干警获评全省网络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在全市检察机关两次业务竞赛中,我院均获团体优胜奖,4名干警获单项奖。

坚持公信立检。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积极开展代表联络工作,集中走访企业家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相关做法被苏检联络在线转发4次。深化检务公开,借助两微一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6条、法律文书723份、程序性案件信息1450条,检察外网活跃度29次进入全省检察机关门户网站集群前10名。

一年来,县委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对检察工作给予肯定和鼓励,为检察工作发展指明方向。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制约检察工作的难点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县政府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建设等方面,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县政协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和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关注。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效果还不够明显;司法办案精细化水平不够高,检察环节贡献度和附加值还需进一步提升;队伍专业化、检察信息化建设以及检察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县冲刺2019”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质效。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工作大局,完善和落实服务保障举措。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打击重点,强化审查把控,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侵害企业犯罪行为,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提升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立足检察职能,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面加强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抓好办案主责和监督主业,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拉长短板,补齐弱项,推动检察工作充分、均衡、创新发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化诉讼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聚焦民生福祉,紧抓公益核心,办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领域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典型案例总结运用,选取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的典型案件,扩大办案影响力,教育引导社会面。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提振转型发展动能。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完善质量把控、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优化职权运行机制,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机制运行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认真研究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司法局之间衔接机制,继续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树立新时代检察网信新理念,以智慧检务建设为抓手,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正能量。

四、强化作风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发挥标兵能手示范引领,着力培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抓作风、改作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向纵深。

各位代表,新时代惟努力者进,惟奋斗者强,惟实干者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为加快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款金额、伪造走账流水以及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其中还可能涉及暴力、威胁等强行索债行为。

——见《报告》第3页第2

2.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见《报告》第3页第5

3.公益诉讼:20176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有关机关或者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              ——见《报告》第3页第15

4.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见《报告》第4页第11

5.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和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的行为。                                          ——见《报告》第5页第13

6.内设机构改革:20168月,中编办和最高检联合下发《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20185月,江苏省检察院下发《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试点方案》,113家基层院全面试点内设机构改革。

——见《报告》第6页第9

7.捕诉一体: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补充侦查等工作。                                          ——见《报告》第6页第13

8.三项规程: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                                        ——见《报告》第7页第10

9.智慧党建云:即党员智能化标准化学习活动综合管理平台,具备党员管理、网上学习、党建活动、台账管理等4大功能,实现互联网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

——见《报告》第7页第19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