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0日在泗阳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兆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核心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泗阳建设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着力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53件319人、提起公诉649件937人。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对当前高发的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院提起公诉的谢友艮等10名被告人因收购、销售病死奶牛肉分别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3人被禁止在缓刑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在从严打击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实行宽缓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75人、不起诉16人。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开展“迎青奥、保稳定”百日专项行动,“青奥会”期间实现了“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主动做好社会矛盾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全面落实江苏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七项承诺”,热情接待并妥善办理群众来访142件次。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件5人,通过办案为12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8万余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两盗一骗”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和打击“黑诊所”专项治理活动,行动中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79人。一名干警被市政法委表彰为治理 “两抢两盗一骗”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检察工作,在县中等专业学校、霞飞中等专业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莫让雨水淋湿青春”系列活动,突出加强中职技校学生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反映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共编发研判报告8份,其中反映“全能神”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招商引资中的诈骗犯罪等报告被市、县主要领导批示。
二、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办案措施,为全县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2件27人,人数同比上升3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8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大案11件,科级干部6人。先后查办了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倪峰受贿案、县交通运输局航道管理站站长陈兴业、工程养护股副股长王刘敏玩忽职守致2人死亡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惩司法活动中的腐败行为,立案查办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件1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办行贿犯罪5人,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建设。
完善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先后受理各类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2件。加大“两化”建设力度,加强侦查技术经费投入,配备心理测谎仪、电子取证等侦查设备,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案件突破成效。加强与上级院及其它县区院的沟通协作,深化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协助市院查办了沭阳县原县委常委、沭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周清贪污、受贿案,查办了市院交办的沭阳县周集乡原党委书记王学受贿案等案件6件。
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实施《预防职务犯罪检察长宣讲团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宣讲团到全县22个乡镇场、管委会开展职务犯罪巡回宣讲29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500余人次。积极参与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980批次,限制1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针对国有企业监管中的漏洞问题,在县经济开发区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促进经济开发区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6份,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8项。
三、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检察院被表彰为法治宿迁建设先进单位。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将成员单位从19家扩充为27家,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成“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两法衔接”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依托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常态化检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件;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3人;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或以再审检察建议形式,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对11件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监督,向有关单位发送督促履行职责建议书5份。着力打击虚假诉讼活动,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案件1件4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9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8件8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先后书面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2件,建议收监执行4件4人。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核查社区矫正“三类罪犯”27人。
四、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的新期待,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为核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综合管理,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在全院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大讨论,将“为民务实清廉”意识融入到队伍建设当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座谈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共征集各类问题建议29条,逐条对照整改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机关党组织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工作。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机关党建示范点”。
加强纪律作风和执法规范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开展“党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廉政党课、集中学习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执法办案的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动态跟踪机制,深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网上运转,全程监督预警,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坚持检委会月检查和案件监管部门周抽查制度,抽查案件192件,切实保障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扣押、管理、处理程序和环节,做到零差错。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引领作用,制定《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实施细则》,院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亲自提审讯问、审查案情、出庭支持公诉。今年以来,院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办理案件135件。其中,谢兆宝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杨文军受贿案被评为全市优秀考核庭第二名。建立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制度,集中对“五类案件”进行旁听、观摩、评比、总结,促进公诉人出庭水平提高。深入推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推行以实训为主的岗位练兵模式,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院6个主要业务部门在条线竞赛中均有干警进入全市前两名,实现了业务竞赛的“全面开花”。1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三名,被评为全省“十佳业务标兵”。
加强综合保障建设。出台强化内部综合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公务支出、公车使用、保密制度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建成看守所监控联网系统、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力促办案科技化、信息化。切实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方便当事人查询。自9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已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5份,程序性信息265条,重大案件信息3条,应公开案件公开率100%。开展“五星级档案室”建设工作,提高档案综合管理和利用效率,顺利通过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五星级规范化验收。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专题审议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积极推动“两法衔接”等工作在全县层面纵深推进。县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债务化解、基础建设等方面,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县政协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对我院进行民主监督和关心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建设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方式、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检务公开工作成效还不明显,检察宣传力度不够,未能在更深层次上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以“转型升级年”为主线,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队伍建设,奋力将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 为建设殷实泗阳、美丽泗阳、和谐泗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服务大局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探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坚持社会风险研判常态化,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努力帮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围绕侵犯国有资产、环境污染和侵害弱势群体权益三类案件探索公益诉讼机制。
二、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推动执法办案转型升级。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各项执法办案工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查处和预防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使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见成效、惠民生、得民心”。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
三、切实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坚定不移地推动检察改革转型升级。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批流程,落实办案责任。突出围绕司法公信力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丰富检务公开平台,健全终结性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司法决策民主化机制,以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推动司法公正。抓好检察环节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完善涉检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积极推进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切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队伍建设转型升级。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锤炼一支经得起考验的检察队伍;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完善接受人大、政协和外部监督机制,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监督,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一起涉检网络舆情负面炒作事件、确保不发生一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2.江苏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七项承诺”:是指全省检察机关对社会作出“加强群众举报办理答复工作、畅通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决惩治和预防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严厉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活动、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从严治检”的承诺。
3.“两抢两盗一骗”:是指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电动车、入户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
4.“两化”建设: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加快“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两项建设任务。
5.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侦查重大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优势,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组织侦查活动,统一调度侦查力量和侦查装备,强化检察机关相互之间的侦查协作,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教有序的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提高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体能力。
6. 两法衔接:“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指利用现有政务网络、设施,为实现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共享而建设的网络平台。
7.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恶意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8.“三类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
9.“五类案件”:是指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案件定性存在较大争议,经检委会研究决定起诉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本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本院办案部门推荐的案件;检察长认为需要听庭、评议的其他案件。
10. “五个过硬”:即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