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陈萍因一宗常见的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愁眉不展,“涉案的几个孩子似乎都在刻意隐瞒指使的人,看着他们做‘糊涂事’,真是急人!”,说完她又拎着包往办案场所赶去......
经调查了解,五个孩子常与一位“张姐”来往,她负担五人日常玩乐花销,相应地,五人负责充当“打手”,俨然一副大姐大的做派。11月13日,张某在某KTV与人发生矛盾,通过电话联系五人携带甩棍、菜刀、皮带等到场“帮忙”,在张某的暗示下对三名被害人进行殴打,最终造成三人轻伤、轻微伤不等。
事发后,五个孩子不知所措,只能向他们一直相信的“张姐”寻求帮助,这时张某却变了一副嘴脸,声称没有授意打人,五人是自找麻烦,草草给了几人一千余元潜逃费用及“封口费”,一心想尽快撇清关系。
“好个大姐大,叫人到场的是她,让带武器的是她,把孩子当完‘刀把子’,再当‘挡箭牌’,对这种人我绝不姑息!”在了解始末后,陈萍随即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并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陈萍也继续围绕所发现追诉线索对案件进行办理,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引导补充侦查,从涉案未成年人与张某关系、生活来往等外围环境深入突破。张某在证据面前,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现已认罪认罚,县检察院于近日已对本案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近年来,县检察院从参与社会治理出发,主动延伸未成年人检察职能触角,从上述同类案件中分析研判,形成《“网吧、KTV、独居宾馆”三类场所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研判报告》,推动并参与在全县范围开展“三类”场所专项整治活动,让孩子们在更多的阳光下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