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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上好迷途孩子训诫这堂“必修课”
2020-04-30 11:59:00  来源:泗阳检察

  今年以来,泗阳县检察院坚持以训诫工作为重点,夯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推动社会治理整体局面。县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联合县公安局会签出台《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训诫工作的办法》,旨在以“苦口婆心”换孩子“重见光明”。

  一方面,该办法明确训诫职责分工,涉嫌犯罪被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由检察机关进行训诫,对于重大、有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训诫;另一方面,明确训诫参与对象,经被训诫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邀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社工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等到场参加训诫。

  “训诫程度虽轻,其实大有可为,我们多自加压力,才能充分发挥制度作用。这次会签让训诫工作不仅停留在‘可以’开展,而是从履行检察职能,乃至是社会治理层面做到责无旁贷。”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萍在公检法联席会议上介绍道。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