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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传授“秘术”蛊惑人心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官:封建迷信不可信
2020-01-23 15:39:00  来源:泗阳检察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仍有人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风水,个别不法分子以此假借所谓的“秘术”蛊惑人心大肆行骗。戴某等人不仅设立专门公司,通过新浪博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虚假消息,以传播道教文化为掩饰,利用被害人笃信道教、佛教和盲从心理,谎称可以传授施展“大圆光”法术,成功骗得财物近80万元,受害群众遍布江苏、山东、河南、浙江等多个省份。2019年12月2日,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吴江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戴某等六人两年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现年54岁的戴某是海南琼中人,自称2005年开始学道。然而,心术不正的他最终走上了邪路,从2014年开始谎称会“大圆光术”,可以治病消灾,还成立了一家所谓的“大圆光文化发展中心”。

  2016年初,为扩大运作规模,戴某、王某等人以弘扬道教文化等名义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山东大圆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装点门面,还不断在网络造势,力图将戴某包装成所谓的道教“大师”,能给弟子“过功”传授功法,先后在山东、南京等地开办培训班十余场,以几百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学费、法金等报酬,涉案金额26万余元。

  直至案发,戴某等人仍利用部分群众封建迷信思想,积极炒作民间流传的“圆光术”,通过所谓的“做法事请祖师爷”“送冤亲债主”“补财库”等迷信手段装神弄鬼,宣称能通过作法“显像”看到前世冤亲债主,可治病驱邪、预测祸福、增补财运等,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信奉和追捧,

  为了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戴某企图利用国家对合法宗教活动的保护政策,攀附山东多家知名寺观作为活动场开办法会、经销宗教用品,以“祖师圣诞”等名义大张旗鼓办法会、招收学生、销售“开光”物件等。同时,戴某等人还以精神控制或利益诱惑,通过受骗学徒不断发展新客源,如张某、王某本是其学生,在被骗参加其组织的“圆光术”培训班后转而与其合作,为其提供人脉、场地等资源,将原本主要在山东进行的诈骗活动蔓延至江苏、河南等多个省份,使得被害群体如同“滚雪球”般不断扩大。

  在众多的受害者中,戴某的犯罪活动引发了“二次伤害”。他利用被害人急于治病、扭转事业生活不顺等心理,鼓吹法术功能和个人能力,不仅侵害人身财产安全,还延误一些患者的病情,如被害人黄某听信蛊惑,为治疗女儿脑瘫疾病勤于修炼“圆光术”,不仅病没治好,最终导致自己患上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许久。

  【检察官说法】

  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等行为很可能已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广大群众应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糟粕,切勿相信所谓“施法消灾”。有关部门应针对迷信活动多发重点人群和区域强化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利用迷信活动实施诈骗犯罪手段,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