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4岁的戴某是海南琼中人,自称2005年开始学道。然而,心术不正的他最终走上了邪路,从2014年开始谎称会“大圆光术”,可以治病消灾,还成立了一家所谓的“大圆光文化发展中心”。
2016年初,为扩大运作规模,戴某、王某等人以弘扬道教文化等名义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山东大圆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装点门面,还不断在网络造势,力图将戴某包装成所谓的道教“大师”,能给弟子“过功”传授功法,先后在山东、南京等地开办培训班十余场,以几百至上万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学费、法金等报酬,涉案金额26万余元。
直至案发,戴某等人仍利用部分群众封建迷信思想,积极炒作民间流传的“圆光术”,通过所谓的“做法事请祖师爷”“送冤亲债主”“补财库”等迷信手段装神弄鬼,宣称能通过作法“显像”看到前世冤亲债主,可治病驱邪、预测祸福、增补财运等,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信奉和追捧,
为了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戴某企图利用国家对合法宗教活动的保护政策,攀附山东多家知名寺观作为活动场开办法会、经销宗教用品,以“祖师圣诞”等名义大张旗鼓办法会、招收学生、销售“开光”物件等。同时,戴某等人还以精神控制或利益诱惑,通过受骗学徒不断发展新客源,如张某、王某本是其学生,在被骗参加其组织的“圆光术”培训班后转而与其合作,为其提供人脉、场地等资源,将原本主要在山东进行的诈骗活动蔓延至江苏、河南等多个省份,使得被害群体如同“滚雪球”般不断扩大。
在众多的受害者中,戴某的犯罪活动引发了“二次伤害”。他利用被害人急于治病、扭转事业生活不顺等心理,鼓吹法术功能和个人能力,不仅侵害人身财产安全,还延误一些患者的病情,如被害人黄某听信蛊惑,为治疗女儿脑瘫疾病勤于修炼“圆光术”,不仅病没治好,最终导致自己患上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许久。
【检察官说法】
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等行为很可能已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广大群众应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糟粕,切勿相信所谓“施法消灾”。有关部门应针对迷信活动多发重点人群和区域强化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揭露利用迷信活动实施诈骗犯罪手段,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