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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书屋第⑩课|翁正亚:案件质量评查简述
2022-04-12 20:43:00  来源:泗阳检察

  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人民检察院已经办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

  授课内容

  为落实泗阳县检察院“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质量评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优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4月8日下午,泗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泗水书屋第十课,由第六检察部主任翁正亚为干警带来案件质量评查相关课程。

  翁正亚主任以《案件质量评查简述》为主题,以试点工作为引擎,立足评查思维与办案视角,将评查工作系统化地分四个模块讲授,从查什么、怎么查、被评查时承办人需要做什么到今年的评查重点,为业务部门条目式梳理评查工作要点,并就实践层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享和探讨。

  提问环节

  Q1

  未及时上传检察内卷会被扣分吗?

  案件办结10日后将被纳入被评查的案件范围内,所以诉讼材料应当在10日内上传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备查。但对于将诉讼材料按检察内卷立卷标准扫描上传的要求,仅是推进电子卷宗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的建议,并非强制要求。

  Q2

  对全省大异地评查及我院每案一评查试点中被重复评查、重复评价的案件如何处理?

  全省大异地评查与我院每案一评查试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工作,前者是省院部署、统筹推进,后者是我院先试先行、能动开展,二者都是为了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并不矛盾。一案被双重评价时,承办人需要分别通过各自的流程进行反馈。另外,经我院内部评查后的结论可作为该案在大异地评查中,提交异议及后续复议、复核的参考。

  感悟心得

  王芳:对我来说,这堂课不仅是温故,还弥补了我在新规定新知识方面的盲区,也多了一个从评查人角度了解办案人想法的机会。

  席敏:以往在承办人提异议时,案管部门都会积极协助承办人对评查意见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确保大异地评查工作程序衔接顺畅,今天又通过“泗水书屋”这个平台,使得我们作为承办人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案件质量评查简述

  1

  案件质量评查查什么?

  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评查结果等次分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2

  案件质量评查怎么查?

  通过评查系统3.0,对常规评查案件、应当评查案件和专项评查案件开展评查。其中,应评案件包括不捕(证据不足不捕、不构罪不捕)、不诉、撤回起诉、诉判不一等案件。

  流程上,一般评查人收到评查案件后30日内完成评查,将初评意见(含评查等次、评查问题)告知承办人→承办人收到初评意见后10日内进行确认反馈(有异议或无异议)→评查负责人收到承办人的反馈后10日内将评查结果告知承办人(报告和通知书)→承办人7日内完成补正操作。

  3

  承办人需要做什么?

  ①要及时上传诉讼材料

  ②对评查反馈的结果及时确认

  ③对评查问题进行补正

  4

  今年评查重点是什么?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这一主题,强化司法办案质量监管,创新开展“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质量评查”试点工作,将不捕、不诉、撤回起诉、诉判不一、公益诉讼等案件都纳入重点评查范围内。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