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7月6日上午,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助力安全生产 贡献检察力量”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此次检察开放日分为观摩庭审和交流座谈两项活动议程。
2022年10月至2023年3 月间,在未取得相应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邵某某未采取防护措施,在公路旁等地违规销售汽油,总量共计约 12.5吨。
7月6日,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泗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红雨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公安局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加油站工作人员等20余人现场旁听观摩。
承办检察官结合本案在指控犯罪事实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以检察开放日为依托,邀请相关部门同志召开座谈交流会。
最后,胡春燕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立足检察职责,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类行为的打击力度,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助力安全生产,共同推进“平安泗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