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同窗兄弟提供的照片,就和貌美“女友”,网恋三年,在不见面、不语音、不视频的情况下,先后转账十万余元。近日,经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20年1月,被害人王某在同窗兄弟孟某的介绍下,结识了“庄小美”。按照孟某给的“庄小美”的照片,看起来美丽动人,让王某十分心动。虽然二人从未见过面,但由于十分信任孟某,王某与“庄小美”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因女友“庄小美”工作十分繁忙,虽然二人距离很近,但王某和女友“庄小美”一面都没有见上。但因为有兄弟孟某在中间宽慰,王某依旧十分信任女友“庄小美”。
“‘庄小美’父亲生日快到了,但是她最近手头比较紧。”恋爱一个月后,孟某主动告知王某有关“庄小美”的家庭情况。此时,身为男友的王某并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转给孟某1000元让他交给“庄小美”,并请孟某多关注“庄小美”需要用钱的消息。
此后,只要是孟某透露“庄小美”需要用钱的消息,王某不带任何怀疑、直接转账给孟某请他转交。诸如“花呗还不起了”、“父亲生病了”……平时王某也会主动给“庄小美’点点外卖,每逢节日,还会送上专属520红包。
“小美,我们什么时候见一面?”然而恋爱三年,眼见女友“庄小美”还是不愿意见面,王某主动提出了分手,并要求“庄小美”返还恋爱期间的花销。然而说完分手后,“庄小美”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再也联系不上了。
见联系不上庄小美,王某气急之下找到了好友孟某要求还钱,并与孟某签订了欠条。“究竟有没有‘庄小美’这个人?”面对王某的诘问,孟某只得坦白了自己编造“庄小美”身份诈骗王某的事实。
2023年4月12日,王某至公安机关报案。8月11日,孟某被抓获归案。经查,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期间,王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孟某转账共计13万余元。综合孟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2024年4月9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始于“网恋”,终于“诈骗”,近年来,网络交友骗局层出不穷,尤其是熟人伪装身份诈骗。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需小心,恋爱转账需谨慎,仔细核查对方身份,不要轻信网友或者陌生人,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提高警惕。如若被骗,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文章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