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辗转成歌,时光流逝成花。又至2023年年末,这一年,轻微办案组以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为抓手,全流程推动轻微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努力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集中办理,推动速裁案件快办优办
组建轻微案件办案组,探索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快办处理机制,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帮信、掩隐等案件纳入轻微刑事案件范围,从案件甄别转换、程序精简优化、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构建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起诉,依托控辩协商同录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讯问、集中具结。目前全院办理的案件已经开庭713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370件,适用简易程序246件,速裁适用率为51.01%,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为86.17%,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4.02%。
提前介入,促进“涉捕快诉”走深走实
在去年构建的涉捕快诉办案机制基础上,发挥侦协办作用,实质化提前介入案件,通过听取案情介绍、查看卷宗、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制作《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适时介入法律意见书》72份,分流简案20件,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传导到侦查阶段,提高轻微刑事案件质量。落实“双十”移送机制,共计向公安机关发出《快速移送起诉建议书》18份,移诉我院后平均办理时限为8.22天,大大提高了经逮捕程序的快诉办理质效。
能动履职,助力轻罪治理增智增效
坚持“小案不小办”,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将轻罪案件办理延伸到轻罪治理。对在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的叉车违规上路行驶影响道路安全问题,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基础上继续跟踪落实,推动相关单位针对叉车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联合相关单位对县内部分叉车销售单位和路边停放的出租叉车进行联合检查,进一步保证道路安全。
创新思路,推动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广泛开展醉驾警示宣传教育,线下累计开展醉驾普法宣传10余次,联合县公安至宾馆、餐饮店等地投放“拒绝酒驾”警示教育海报、台签、宣传单等500余份;线上积极借助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宣传,相关宣传被新华社客户端、中国检察官、正义江苏等主流媒体采用8篇。加强对轻罪治理有关问题的研究,8篇论文入选省级以上法学年会论文集,撰写的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论文,入选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金融检察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