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化解了我们两家的恩怨!”一起车祸的肇事者黄某说。近日,经泗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促成黄某赔偿2.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王某近亲属谅解。
2022年6月,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王某在转弯时发生侧翻,二人受伤,其中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某与王某系亲戚关系,案发前两家关系密切,案发后双方关系僵化。2022年8月18日,该案移送泗阳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居中协调释法说理,被害人一方考虑到黄某与王某均年满75周岁,且黄某赔偿能力有限,最终同意黄某赔偿并达成和解。考虑到黄某是过失犯罪,有自首情节,且案发时年满75周岁,泗阳县检察院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