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源自2017年8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的一次环境保护督察,其间,督察组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农安县巴吉垒镇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很多牧业小区,并将污水和牲畜粪便随意排入波罗湖内及附近地里,严重污染自然保护区内的水体和土壤环境。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农安县工作协调联络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农安县纪委后,该县纪委迅速开会研究成立初核组并拟定初核方案,第一时间赶赴巴吉垒镇开展核查。
“在该牧业小区围墙外,一股浓烈的粪便恶臭令人掩鼻,污水和粪便流经之处招来了成群的苍蝇……”纪委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了。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和现场核查,初核组了解到,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吉垒镇行政区内共有牧业小区13处,而且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办公房、养殖房、库房等共占地约1.6万平方米,由于管理疏忽等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污水没经处理就四处排放,给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随后,调查人员约谈了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李旭平、副科长于景和。但面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这些问题,两人却颇有微词。
“保护区内所建的牧业小区在获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前就已经建成使用了。”“县里正在统筹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这不是我们两个人能解决的事儿。”
“拆除牧业小区,你们单位是责任单位之一。对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护管理,依法处理破坏环境的违法问题,你们单位是主要责任单位……”
最终,李旭平、于景和两人意识到了自身的问题。
调查人员趁热打铁,对《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及有关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历史遗留”不是环境污染的遮羞布,也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李旭平、于景和两人身处环境保护监督岗,却置环境污染于不顾,任由“历史遗留”牧业小区粪便乱排、污水横流,污染波罗湖土壤和保护区水体。最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的根源在于责任意识不强,为了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从国家到地方都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我却因为自身的失职失责让保护区遭受污染。”接到处分决定后,李旭平深有感触地说。
问责的目的,是推动解决问题。不久前,农安县纪委监委向保护区管理局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如今,通过整改,保护区共拆除违章建筑25个,植树291公顷,退耕还湿800多公顷,到湖中栖息的鸟类明显增多。(王金荣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