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周颖强发现一家公司从事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业务,便认为该公司是在诈骗老年人钱财。2月20日,周颖强想通过“黑吃黑”的方式向该公司敲诈钱财,便叫上王振来到该公司,向公司员工豆某索要5万元。豆某以数额太大不能做主为由要求暂缓支付,于是周颖强通过电话与该公司老板罗某协商第二天到公司取钱。次日下午,周颖强伙同李世权、彭伟、王振、何磊、任想至该公司索要钱财,并带上3把仿真枪、1把匕首。此时罗某正在外地出差,便要其亲戚熊某顶替。
到达公司后,周颖强携带仿真枪、王振携带匕首,与何磊、彭伟先行闯入该公司办公室,周颖强见对方人多,便掏出1把仿真枪威胁自称是公司老板罗某的熊某,同时呼喊各持1支仿真枪的李世权、任想进入办公室帮忙。李世权进入办公室后朝地板开了一枪。对方见状不敢乱动,周颖强用枪托猛砸熊某头部,将豆某手中的手机抢走,且强行将熊某带出公司。
周颖强等人将熊某挟持至湘江边,威胁熊某说不给钱就把他丢进湘江,后又强迫熊某写下1张10万元的欠条和1份说明“公司卖保健品,欺骗顾客获取暴利”的纸条,并要熊某打电话筹钱。
周颖强得知熊某联系的人筹到钱后,安排李世权和彭伟拿着熊某的手机去拿钱。
当日17时许,公安机关将周颖强、李世权等6人抓获,查获周颖强抢得的手机1部和仿真弹21颗、钢珠96颗、仿真枪3把,并成功将熊某解救出来。熊某左额顶部一处挫裂伤,右侧骸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
2017年5月26日,公安机关以周颖强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周颖强、李世权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该案移送至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我们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敲诈勒索案件,可能涉及更严重的犯罪。”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自行补充侦查后,以周颖强涉嫌绑架等三罪,李世权、任想涉嫌两罪,其余3人涉嫌绑架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庭采纳公诉人意见,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