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寻找群众身边好作风】 陈萍:心系百姓,用爱书写护苗担当的“未检先锋”
2020-08-28 14:56:00  来源:泗阳检察

  在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他们是一群办案经验丰富、懂得释法说理、勇于担当作为的检察官。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们不仅要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同时还主动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今天《寻找群众身边好作风》专栏,带您认识一位检察官,她就是心系百姓,用爱书写护苗担当的“未检先锋”——陈萍。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充满无限可能,同样也容易走向歧途。日前,陈萍组织开展对不捕、不诉、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训诫教育和心理辅导活动。家长 杨女士:以后会和孩子好好的相处 多沟通,给他找点事做做,让他学一些(手艺),让他自己能养活自己,不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工作充满无限热爱,才能不断地在工作中闪烁光芒。陈萍在总结多个案例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牵头探索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再犯率的训诫教育机制,有效地挽救“临界点”“边缘”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一次次的疏导、一次次的劝诫,陈萍用自己的柔情和耐心去感化一颗颗冰冷的心,挽救了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陈萍: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这些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一点可能是违法意识比较淡薄,第二可能存在家长监护职责不到位,所以我们对于未成年人,我们要开展一定的训诫活动,让他们心里产生对法律的畏惧,以此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对家长我们也开展训诫教育,引导他们能够更好的教育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

  其实,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折翼的天使,如果有人能为他们抚平受伤的翅膀,或许就可以在天空中再次翱翔。陈萍说她们的最终目的不是定罪量刑,而是预防再犯,而要做到这些,必须对群众怀有浓厚的情怀,对工作的热爱和担当作为。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陈萍: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要有争先创优的“闯”劲,也要有锤炼本领上的“钻”劲,我们在业务知识、业务流程、业务规范等方面要勤奋刻苦钻研。对新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要多加学习,积极参加业务竞赛,锤炼自己的本领。

  未检工作也是一项充满着爱心的工作。而陈萍要做的,就是每天都为这项工程添砖加瓦。在陈萍的办公室里除了数不过来的荣誉证书和奖杯外,还有一幅“治愈系”的向日葵,这幅画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送给陈萍的礼物。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陈萍:这个孩子在遭受侵害之后,心理上是有一定的阴影的,然后我们通过多次的家访,了解到这个小孩儿她很喜欢画画,然后我们通过心理老师跟他一次次的疏导,到她家走访的时候给她送去了画笔。我感觉这个孩子她的心理逐渐的变得非常的明亮,她画画的颜色也从那个灰暗变得很鲜艳。

  在未检工作中,陈萍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构建了“立体维权帮护网络”,从“预防、帮护、矫正”三个基本面入手,全面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始终不忘为民初心,做敢于担当、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官。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陈萍:作为司法办案人员,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办好,当然需要为人民服务上的热“劲”,我们在办理涉未成年案件当中,不是简单的考虑把案子起诉到法院,而是考虑到孩子的行为的矫治,还有亲子关系的改善。对于还有涉案的被害人,我们也会开展相应的被害人救助,心理疏导。案件以外,我们还会及时的去发现社会治理等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改善,更好的服务群众。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倾心救助、精心普法,是陈萍的工作信条。在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上,或许会有风雨会有低谷,但陈萍和她的同事们愿意为孩子撑起一把伞,点亮一盏灯,牵起他们的手重新出发。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