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检察人员公文处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11月13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泗水书屋与君行第11期活动,由办公室干警刘彦以“检察机关公文格式相关规定和要求”为题,为干警讲述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知识,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授课前,全体干警观看了《江苏“时代楷模”周桂官:用担当书写教育人生》视频。
习近平总书记曾有“重、苦、杂、难”四个字概括办公室工作。在办公室工作近三年,刘彦深有体会。此次授课,刘彦结合《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重点从“公文的文种和格式”出发,详细讲述了公文格式与行文中的重点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公文种类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命令(令)。适用于发布强制性的指令性文件、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3.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6.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7.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8.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
9.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0.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事项。
11.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2.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3.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的版面、格式等要求
一是公文版面要求,用纸幅面采用A4型纸,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版心(即公文版面上除去周围白边以外用于表述公文内容的部分)尺寸为156mm×225mm,距上页边37mm±1mm,距左页边28mm±1mm。
二是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二维条码、页码等19个要素组成。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李鹏点评到:本次与君行课堂旨在培训公文格式与处理的规范化,全面提升干警公文写作水平。刘彦此次授课内容从公文写作格式入手,对常用格式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公文写作来说,写作格式是基础,是写作的敲门砖,需要学好用好,树牢公文规范意识。同时更好把握好写作内容,注重写作技巧,提供办公质量与效率,为泗阳检察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