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枪头作为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一些不法分子却敢将黑手伸向消防设施,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和重大安全隐患。2023年7月31日,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邹某是一名游戏代练,日常收入并不高。偶然一次,他到朋友家做客时发现,朋友家小区里的每个楼层都安装了消防柜,且没有上锁。“卖废品应该有人收。”邹某打开消防柜,发现了消防水枪头都是铝制的,便动起了盗窃买卖的歪心思。
“小区里住户少,而且一般也不会发生火灾,就算少了几个消防水枪头也不会有人发现。”邹某心想。
第二天,邹某带着两个蛇皮袋走进了居民楼。眼见四周无人,邹某就迅速拆下水枪头,装入蛇皮袋中。当天下午,邹某就将盗取的约56斤的水枪头、以3.2元每斤的价格卖给了废品站,从中获利180元。
随后,邹某又以同样的方式,连续两天盗取了3个楼道内约108斤的水枪头,获利340元。
“你是干什么的?”邹某在实施第三次盗窃时,被小区一居民发现。邹某便谎称是小区检修消防设施的工作人员,负责查看消防水枪头情况。
6月30日,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小区多个楼道内消防水枪头缺失。同时有居民反映,昨日见到一名可疑男子称自己在检修消防设施。“很可能就是他偷了消防水枪头。”社区工作人员随即报警处理。7月7日,邹某在某网吧内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查明,2023年6月,邹某先后三次前往该小区,趁人不备窃取楼栋内消防水枪头120余个,市场价值约2600元,邹某从中获利520元。
消防水枪头虽价值不高,但它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旦被盗或者损坏,发生火灾时,可能就会因为无法及时扑救,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7月,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