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艺人出席公开活动,以吸引较多关注,是商家企划的出发点,然而没有为活动现场布置安全检查,或者设置的安检形同虚设,造成无辜人员受伤,说明这一策划存有漏洞。商家在事后公开回应中未提及安检问题,令人生疑,值得警醒所有公开活动举办方,高质量的安检是不可忽略的一个环节。
所幸任某暂无生命危险。尽管如此,此事带给他的心理阴影或许不会很快消散。这一事件受伤的不只是被刺伤的任某,还有我们这个社会。我国素以安全、犯罪率低著称,过去只在电影中才会看到的公共场所突发犯罪场景,居然屡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令人忧心。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是一个医学上的精神病疾病名称,陈某行凶状态是否对应着法律上的“间歇性精神病”,关系到陈某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负多少法律责任,需要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程序作出权威判断。在此之前,不影响公众对相关问题的探讨。因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需要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不特定人生命安全角度给予防范,需要从医学上进行康复治疗的群体,他们的状态不稳定、行为不可预测,需要社会制度作出积极的预案,其中法律大有用武之地。
目前刑法和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规定,采取了以亲属监护为主,政府为辅的模式。实践中已遇到不小的挑战。比如因监护人自身力量有限,关黑屋、拴铁链子等方式,仍是一些家庭看护的主要方式。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提出“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后,问题得到部分缓解,但在强制医疗问题上,何为刑法第18条“必要的时候”,是否均须满足刑事诉讼法第302条“实施暴力行为”之后方能启动,强制医疗经费如何解决等等,仍有待明确。
不让无辜的人受伤害,让精神障碍患者尽早康复,法律需要做更多的努力。《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已于2016年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一直未见动静,希望今天这一案件,能促使条例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