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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可成为普遍推行的行政规则
2018-05-21 21:35:00  来源:
   “我以为今天办不了,没想到派出所受理了!”昆明市民解女士11日到该市盘龙区新迎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忘了带房产证复印件,但盘龙警方日前推行的“容缺受理”制度,为她免去了再跑一趟的麻烦(5月13日《北京青年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是户籍窗口的通常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5月1日推行的户口、居住证、身份证“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这一传统。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由窗口民警出具容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需补缺的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补正。

  应该认为,“容缺受理”制度的提出就是值得赞扬的。一般而言,行政相对人只要求行政权力能够按章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就行。至于所需要的材料不全,只能怪自己,也只能等材料齐全再去申办。而政府部门提出“容缺受理”,就是站在行政相对人的立场上,才能“网开一面”,想起这个主意。同时,现在许多政府都向浙江学习,提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我觉得,“容缺受理”其实就是“最多跑一次”的发展和补充。正因为有了“容缺受理”,让市民缺少的资料事后补充,通过传真、邮寄和网上办公传递到审批部门,才更能保证市民办事“最多跑一次”成功。

  对于“容缺受理”,市民肯定是欢迎的。可能有人会担心,假如申报者缺少的材料,虽然作出了补齐材料的承诺,但最后却没有按时补齐材料,怎么办?这其实是不用担心的。应该说,大多数人会恪守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即使有少数人失信,政府也不是没有办法。事实上,政府先行办理只是一个环节,办理之后还会继续监管,何况政府有行政、经济、法律等诸多手段,即使到最后,还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呢。这应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不过,昆明的“容缺受理”虽然是面向老百姓办事,但“面”太窄了,范围只是一个区,具体的内容只是派出所办理落户;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办理的其他诸多事项,并不能享受“容缺受理”的待遇。既然是一项惠民良策,为什么不普遍推行?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