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妻子伤害丈夫 捕,还是不捕
2018-05-09 12:20:00  来源: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被评为省优秀侦监案例。中秋夜,酗酒男子持刀大闹女儿家,争执中男子的妻子将尖刀捅入男子腹部,男子内脏破裂失血死亡。该女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检察官在对案件进行审查时,面对巨大压力,最终认定女子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综合全案情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16年中秋夜,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电话,办案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身上插着一把尖刀,头部染满了血,身旁坐着一名女子,不远处还有一把菜刀。经询问,女子姓刘,被捅男子是其丈夫赵某,她承认插在丈夫身上的尖刀是自己捅入的,但辩称,这么做确属无奈。

  原来,当天晚上,女儿、女婿拿着礼品高兴地来到父母家过节,刚一进门便遭到父亲赵某一顿臭骂,最后不欢而散。正在气头的刘某也跟着去了女儿家。三人回家不久,醉酒的赵某赶了过来,女婿为其开门后,赵某突然将一把匕首插入女婿的腹部。女婿强忍剧痛,双手抓住了赵某,两人扭打在一起,女儿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知所措。

  刘某见状,从厨房中拿出一把菜刀与赵某进行搏斗。搏斗中,赵某与女婿倒地,随后赵某被控制住,刘某上前抢夺赵某手中的匕首,争夺中将匕首扎到了赵某身上。由于赵某仍在反抗,惊恐中的刘某双手将匕首捅进赵某胸腹部,担心其再次起身行凶,刘某又用菜刀朝着赵某头部砍了数刀。

  后经鉴定,赵某系肺脏、肝脏破裂失血死亡。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德城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该案因赵某持刀捅人而引起,刘某在当时情况下只是想制止赵某的行为。虽然刘某在将匕首插入赵某胸部后,又用菜刀砍了赵某头部,但经法医鉴定头部伤口致颅骨外板骨折,颅底及脑组织未见异常,非致命伤。综合全案分析,刘某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刘某行为是为使本人及家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其行为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承办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了赵某亲属及邻里的证言,证实赵某与家人之间关系不好,经常打架,多次酗酒后对刘某实施家暴。同时,刘某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综合考虑,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匡雪 高忠祥 俞荣)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