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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置有毒物质被追责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官:打击、教育两手抓两手硬
2020-10-29 17:33:00  来源:泗阳检察

  案情简介

  2018年下半年,廖某龙在自己经营的废旧塑料加工点内,雇佣王某勇、廖某兰进行废塑料粉碎工作。廖某龙在无危废处理资质情况下,收受废机油壶进行粉碎、清洗,并利用暗管、渗坑排放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物质。后王某勇、廖某兰被抓获归案,廖某龙主动投案,三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廖某龙、王某勇、廖某兰三人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廖某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勇、廖某兰罚金。

  【检察官说法】

  当前环保形势依然严峻,在利益的诱惑下,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虽然获得了眼前利益,但却损害了长远利益,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对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需要打击、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给予不法分子以警醒,使之成为不能逾越的底线。

  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