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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检察日报:异地协作,给涉案企业“再生”的机会
2022-08-22 11:11:00  来源:泗阳检察

  “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我们改进了生产工艺,虽然短期内成本有所上涨,但彻底解决了危废处理问题,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前,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实地走访江苏某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企业合规整改后的成果感慨地说。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规模相对较大的医药化工企业,注册经营地在盐城,具有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018年9月至10月,该公司明知汤某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甲醇出售给汤某等人。汤某等人将收购的废甲醇进行蒸馏提纯,并把产生的残渣残液直接倾倒在周围土壤中,造成环境污染。2021年3月2日,公安机关将该公司及其4名责任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泗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讨论案情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涉案企业发展前景较好,其主导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检察官认为,该公司涉及的是环境污染案件,如果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完善规章制度等,可以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如果起诉,则很可能对涉案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同年11月10日,泗阳县检察院通过走访、问询、调阅资料等形式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办案影响评估。经上级院审批同意后,11月26日,该院决定对涉案企业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合规建设考察。

  鉴于涉案企业所在地尚未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为了在有限的合规考察期限内帮助涉案企业顺利完成合规整改,达到合规建设的预期效果,泗阳县检察院于2021年11月27日向涉案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发出《企业合规考察委托函》。该检察机关收到泗阳县检察院的委托函后,通过走访了解了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与社会贡献度,并围绕涉案企业的类型和案件具体情况,成立由注册环保工程师、专职律师、大学教授组建的第三方监督小组,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进行监督考察。

  第三方监督小组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评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考察,并定期反馈整改落实成效。今年2月17日,考察期结束后,第三方监督小组提交了合规建设工作达标的意见书。

  3月2日,泗阳县检察院经实地走访、全面审查后,采纳第三方监督小组的考察意见,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该公司总经理等人依法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缓刑。

  泗阳县检察院通过对近三年办理的涉企刑事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县域以外的涉案企业占70%以上,特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申请合规的企业均为外地企业。为此,该院制定了《企业合规案件异地协作工作指引》,明确了对在本地犯罪的外地企业进行合规建设的协作措施,对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对本地涉案企业在申请合规、协助调查、合规考察等方面也进行了规范,给涉案企业一次整改自救、重新出发的机会。

  编辑: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