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连续五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一等奖。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357人次,23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连续五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一等奖。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357人次,23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