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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09 10:33:00  来源:
 

泗阳县十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17日在泗阳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兆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被省文明委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整体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评位居前列。

一、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立足职能积极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探索小微企业服务帮办机制,与15家小微企业签订检企共建协议书,深入了解企业的具体法律需求,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长效机制。加强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10家企业分别签订廉洁共建协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55人,提起公诉1114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动有关部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的重要环节,提供查询单位817家,个人1584人。

着力服务重大决策。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成子湖片区开展社情民意搜集活动,了解扶贫开发配套政策、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搜集职务犯罪线索。完善社会风险研判机制,对成子湖水域非法捕捞案件增多现象开展调研,提出解决禁渔期渔民生活问题等对策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控减成子湖水域渔业违法案件会议专题研究会办。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走访农户、征求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管理细则,完善搬迁、审批、发放、监督等程序,堵塞风险漏洞。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开展“三进三出、三年挂村”活动,履行检察职能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困难群众脱贫。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2039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17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巡回法制宣讲等活动17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我院被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期间法制教育示范单位。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78385人,提起公诉663979人。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决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战机,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2起,依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色天使”系列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李晓兵强奸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实行快捕快诉。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慎重逮捕、起诉,共不批准逮捕5068人,不起诉2336人。出台《关于加强逮捕必要性证明和审查工作意见》,强化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把关,逮捕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建立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跟踪考察、四方帮教、合适成年人等五项制度,形成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关爱帮教的立体体系。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化解矛盾在一线、下访巡访听民意、风险预警防未然”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信访接待公开承诺机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预防和化解矛盾。全年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60件,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4件,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78人。全年无一起去市赴省进京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三、认真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维护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16人。其中,立案犯罪金额十万元以上案件9件,科级干部2人,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立案件全部实现当年侦查终结、当年审查起诉、当年获有罪判决。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领域,先后查办爱园镇原副镇长王云伦受贿81万元、裴圩镇原财政所所长郝嘉伟贪污203万元、临河镇杨工村原支部书记王兴付、助理会计单成虎共同贪污19.9万元等大案,极大地提振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纪委、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营造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线索初查,强化办案措施,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3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与安监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四项机制,主动介入调查安全生产事故4起。严查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对尚不构成渎职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以打造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平台,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开展各类预防宣传活动41次,帮助有关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5项。充分发挥预防建议的重要作用,发出检察建议13份,推动开展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加强预防调查研究,查办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被县委办转发全县各乡镇、部门。创新宣传手段,扩大预防宣传效果,海报《诱惑》获全市检察系统廉政公益海报评选活动二等奖。

四、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积极推动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开展常态化检查监督。今年以来,共纠正漏捕2人,漏诉6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行为8件。提前介入一起杀人案件,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后,依法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决议,会同人大内司委开展平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录入案件122件,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2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规定,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案件多元化监督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2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定、裁定,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发出纠正违法建议3件。开展释法说理,对法院生效裁判正确的,主动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探索对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执行监督建议2件。依法打击虚假诉讼活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针对国有资产流失、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而有关部门未及时履职的情况,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办理督促起诉2件。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出台《关于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18人,羁押审查更加动态化。切实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开展监所安全防范检查24次,快捕快诉一起破坏监管秩序犯罪,对在押人员开展专题法制教育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出刑罚执行监督建议2件。开展社会矫正检察监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撤销缓刑听证会,将违反规定的6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收监执行。

五、全面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促进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固本强基,着力建设高素质队伍,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水平。

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一系列规定,扎实开展“作风大改进、效能大提升”主题教育活动和“六比六看”竞赛活动,坚决落实检察机关“七项承诺”、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禁令等规定,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班子、检察干警的监督制约,对检风检纪实施常态化检务督查,干警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反贪局被市委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公诉科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单位,2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

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六大能力建设”,以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注重干警的业务素能培养,着力提升干警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泗检讲堂”、案件定性分析竞赛、优秀法律文书交流会、优秀考核庭评比,举办全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与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开展实训对抗活动,多种形式提升干警素质。23名干警在省、市院各类竞赛中获得佳绩,1人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先进个人,1人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奖代表出席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

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台了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等四项实施办法,建立案管、监察部门执法监察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检委会案件评查工作和“三评两争”活动,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先后评查各类刑事案件650件。充分发挥“两个平台”作用,细化执法办案期限预警、流程监控和案后评查,案件质量显著提升。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标兵。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和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向人大代表寄送检务公开手册和征求意见函,通过微博、邮箱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较突出,办案任务重、压力大。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有待转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作风有待改进,科技化、信息化办公办案能力还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县改善民生之年、推进改革之年,更是我县提前实现全面小康之年。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核心目标,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好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奋力将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为建设殷实泗阳、美丽泗阳、和谐泗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这一总体思路,结合泗阳检察工作实际,2014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以履行职能新成果服务地方新发展。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泗阳建设。更加注重融入大局、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建设,加强社情民意收集,强化对改善民生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监管。更加注重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检察室办理部分普通刑事案件机制,与法院共同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在案发地公开审理、宣判教育意义强的典型案件,提升法律宣传教育效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执法办案,开展社会风险研判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进一步以执法办案新实效适应形势新变化。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办案力度和质效不减,做到“规模、质量、效率、效果”齐头并进。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两化”建设,提高运用信息情报支持侦查的能力。在重点岗位、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防控,建设“视觉上有冲击力、心灵上有震撼力、效果上有威慑力”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以信息共享平台为桥梁,建立事前沟通、全程监督、事后研判为主线的联动机制,形成“网上信息共享、网下协作配合”运作模式

三、进一步以服务民生新要求回应群众新期待。始终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对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关注社会保障、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协同公安、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查处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公正,赢得群众信服。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平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机制,努力形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倒逼机制。

四、进一步以锤炼队伍新举措提升履职新绩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建立分类培养机制,建立年轻干警个性化成长档案,通过“传、帮、带、训、育”,加快年轻干警成长。探索主任检察官制度,逐步简化案件审批流程,完善办案责任制配套机制,加强主任检察官主导下的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实施榜样引领工程,努力培塑在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和工作绩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的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的重托和期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 犯罪记录封存:是指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将被封存。除法定情形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3.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特定罪名,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可以给其设立一定考验期,如其在考验期内能遵守规定,证实其确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四方帮教:是指民警、社区、家庭、检察官共同帮教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

5.合适成年人:是指办案机关讯问涉罪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通知符合条件的成年人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6. 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指在党委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依法宣传、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社会化预防机制。

7.“六进”活动:是指检察机关开展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8. 强制医疗程序:是指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9. 两法衔接:“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简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指利用现有政务网络、设施,为实现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共享而建设的网络平台。

10.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恶意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11. 六比六看:是指市检察院提出的以“比素质,看培养人才谁更多;比品质,看转变作风谁更实;比质量,看执法办案谁更好;比效能,看规范执法谁更严;比效率,看管理水平谁更高;比效果,看升档进位谁更优”为内容的竞赛活动。

12. 七项承诺:是指全省检察机关对社会作出“加强群众举报办理答复工作、畅通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决惩治和预防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严厉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活动、加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从严治检”的承诺。

13. 六大能力建设:是指2013年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着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涉检信访的息诉化解能力、检察信息化应用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能力“等六项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

14. 三评两争:是指“办案资格评定、办案质量评查、办案效果评析,争创规范化办案示范部门、争当规范执法业务标兵”创先争优活动。

15. 两个平台:是指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和“江苏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平台”两项信息化系统。

16. “两化”建设:是指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

17. 主任检察官制度:是指在检察长及检委会领导下,检察官对授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行使决定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制度。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联方式:

联系电话:0527-89669000

短信平台:15366980803

电子邮箱:siyangjc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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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娜